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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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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一

  古者取士之法,莫备於成周,而得人之盛,亦以成周为最。自唐以后,废选举之制,改用科目,历代相沿。而明则专取四子书及易、书、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谓之制义。有清一沿明制,二百馀年,虽有以他途进者,终不得与科第出身者相比。康、乾两朝,特开制科。博学鸿词,号称得人。然所试者亦仅诗、赋、策论而已。洎乎末造,世变日亟。论者谓科目人才不足应时务,毅然罢科举,兴学校。采东、西各国教育之新制,变唐、宋以来选举之成规。前后学制,判然两事焉。今综其章制沿革新旧异同之故著於篇。

  学校一

  有清学校,向沿明制。京师曰国学,并设八旗、宗室等官学。直省曰府、州、县学。

  世祖定鼎燕京,修明北监为太学。顺治元年,置祭酒、司业及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典簿等官。设六堂为讲肄之所,曰率性、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一仍明旧。少詹事李若琳首为祭酒,请仿明初制,广收生徒,官生除恩荫外,七品以上官子弟勤敏好学者,民生除贡生外,廪、增、附生员文义优长者,并许提学考选送监。又言学以国子名,所谓国之贵游子弟学焉。前朝公、侯、伯、驸马初袭授者,皆入国学读书。满洲勋臣子弟有志向学者,并请送监肄业。诏允增设满洲司业、助教等官,是为八旗子弟入监之始。厥后定为限制,条例屡更,益臻详备。肄业生徒,有贡、有监。贡生凡六:曰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监生凡四:曰恩监、荫监、优监、例监。荫监有二:曰恩荫、难荫。通谓之国子监生。

  六堂肄业,分内、外班。初,内班百五十名,堂各二十五名;外班百二十名,堂各二十名。户部岁发帑银,给膏火,奖励有差,馀备周恤。乾隆初,改内班堂各三十名,内、外共三百名。既而裁外班百二十名,加内班膏火,拨内班二十四名为外班。嘉庆初,以八旗及大、宛两县肄业生距家近,不住舍,不许补内班。补班之始,赴监应试,曰考到。列一、二等者再试,曰考验。贡生一、二等,监生一等,乃许肄业。假满回监曰复班。内班生原依亲处馆,满、蒙、汉军恩监生习翻译或骑射,不能竟月在学者,改外班。旷大课一次,无故离学至三次以上,例罚改外。置集愆册,治诸不帅教者。出入必记於簿,监丞掌之。省亲、完姻、丁忧、告病及同居伯、叔、兄长丧而无子者,予假归里,限期回监。迟误惩罚,私归黜革,冒替除名。

  课士之法,月朔、望释奠毕,博士厅集诸生,讲解经书。上旬助教讲义。既望,学正、学录讲书各一次。会讲、覆讲、上书、覆背,月三回,周而复始。所习四书、五经、性理、通鉴诸书,其兼通十三经、二十一史,博极群书者,随资学所诣。日摹晋、唐名帖数百字,立日课册,旬日呈助教等批晰,朔、望呈堂查验。祭酒、司业月望轮课四书文一、诗一,曰大课。祭酒季考,司业月课,皆用四书、五经文,并诏、诰、表、策论、判。月朔,博士厅课经文、经解及策论。月三日,助教课,十八日,学正、学录课,各试四书文一、诗一、经文或策一。

  积分历事之法,国初行之。监生坐监期满,拨历部院练习政体。三月考勤,一年期满送廷试。其免坐监,或免历一月二月者,恩诏有之,非常例也。顺治三年,祭酒薛所蕴奏定汉监生积分法,常课外,月试经义、策论各一,合式者拔置一等。岁考一等十二次为及格,免拨历,送廷试超选。十五年,祭酒固尔嘉浑议:“令监生考到日,拔其尤者许积分;不与者,期满咨部历事。积分法一年为限。常课外,月试一等与一分,二等半分,二等以下无分。有五经兼通,全史精熟,或善摹锺、王诸帖,虽文不及格,亦与一分。积满八分为及格,岁不逾十馀人。恩、拔、岁、副,咨部历满考职,照教习贡生例,上上卷用通判,上卷用知县。例监历满考职,与不积分贡生一体廷试。每百名取正印八名,馀用州、县佐贰。积分不满数,原分部者,咨部不得优选。原再肄业满分者听。”从之。是年,科臣王命岳以贡途壅塞,请暂停恩、拔、岁贡。於是坐监人少,难较分数。十七年,固尔嘉浑奏停积分法,后遂不复行。康熙初,并停拨历,期满咨部考试,用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自是部院诸司无监生,惟考选通文理能楷书者,送修书各馆,较年劳议叙,照应得职衔选用,优者或加等焉。

  监生坐监期,恩贡六月,岁贡八月,副贡廪膳六月,增、附八月,拔贡廪膳十四月,增、附十六月,恩荫二十四月,难荫六月,例贡廪膳十四月,增、附十六月,俊秀二十四月。例监计捐监月分三十六月。雍正五年,定除监期计算。各监生肄业,率以连闰扣满三年为期。告假、丁忧、考劣、记过,则扣除月日。告假依限到监,或逾限而本籍有司官具牍者,仍前后通算。

  旧制,祭酒、司业总理监务。雍正三年,始设管理监事大臣。乾隆二年,孙嘉淦以刑部尚书管监事。初嘉淦在世宗朝官司业,奏言:“学校之教,宜先经术,请敕天下学臣,选拔诸生贡太学,九卿举经明行修之士为助教,一以经术造士。三年考成,举以待用。”议未及行,迁祭酒,申前请,世宗韪之。先是太学生名为坐监肄业,率假馆散处。遇释奠、堂期、季考、月课,暂一齐集。监内旧有号房五百馀间,修圮不时,且资斧不给,无以宿诸生。嘉淦言:“各省拔贡云集京师,需住监者三百馀人。六堂祗可诵读,不能栖止。乞给监南官房,令助教等官及肄业生居住。岁给银六千两为讲课、桌饭、衣服、赈助之费。”允之。是为南学。

  至是,请仿宋儒胡瑗经义、治事分斋遗法。明经者,或治一经,或兼他经,务取御纂折中、传说诸书,探其原本,讲明人伦日用之理。治事者,如历代典礼、赋役、律令、边防、水利、天官、河渠、算法之类。或专治一事,或兼治数事,务穷究其源流利弊。考试时,必以经术湛深、通达事理、验稽古爱民之识。三年期满,分别等第,以示劝惩。从之。令诸生有心得或疑义,逐条劄记,呈助教批判,按期呈堂。季考月课,改四书题一,五经讲义题各一,治事策问一。时高宗加意太学,嘉淦严立课程,奖诱备至,六堂讲师,极一时之选。举人吴鼎、梁锡玙,皆以荐举经学授司业。进士庄亨阳,举人潘永季、蔡德峻、秦蕙田、吴鼐,贡生官献瑶、王文震,监生夏宗澜,皆以潜心经学,先后被荐为本监属官。分长六堂,各占一经,时有“四贤五君子”之称。师徒济济,皆奋自镞砺,研求实学。而祭酒赵国麟又以经义、治事外,应讲习时艺,请颁六堂钦定四书文资诵习。并报可。

  清代临雍视学典礼綦重。顺治九年,世祖首视学。先期行取衍圣公、五经博士率孔氏暨先贤各氏族裔赴京观礼。帝释奠毕,诣彝伦堂御讲幄。祭酒讲四书,司业讲经。宣制勉太学诸生。越日,赐衍圣公冠服,国子监官赏赉有差。各氏后裔送监读书。嗣是历代举行以为常。乾隆四十八年谕曰:“稽古国学之制,天子曰辟雍,所以行礼乐、宣德化、昭文明而流教泽,典至钜也。国学为人文薈萃之地,规制宜隆。辟雍之立,元、明以来,典尚阙如,应增建以臻美备。”命尚书德保,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刘墉,侍郎德成,仿礼经旧制,於彝伦堂南营建。明年,落成。又明年,高宗驾临辟雍行讲学礼。命大学士、伯伍弥泰,大学士管监事蔡新,进讲四书。祭酒觉罗吉善、邹奕孝,进讲周易。颁御论二篇,宣示义蕴。王、公、衍圣公、大学士以下官,暨肄业观礼诸生,三千八十八人,圜桥听讲。礼成,赐燕礼部,恩赉有加。是时天子右文,群臣躬遇休明,翊赞文化,彬彬称极盛矣。嘉庆以后,视学典礼,率循不废。咸丰初,犹一举行焉。

  道光末,诏整饬南学,住学者百馀人,监规颓废已久,迄难振作。咸丰军兴,岁费折发,章程亦屡更。同治初元,以国学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令兼课论、策。用经、史、性理诸书命题,奖励留心时务者。明年,增发岁费三千两。九年,乃复旧额。选文行优者四十人住南学,厚给廪饩,文风稍稍兴起。光绪二年,增二十名。十一年,许各省举人入监,曰举监。其后无论举人、贡监生,凡非正印官未投供,举、贡未传到教习,均得入监,以广裁成。

  贡监生诸色目多沿明制,岁贡,取府、州、县学食廪年深者,挨次升贡。顺治二年,命直省岁贡士京师。府学岁一人,州学三岁二人,县学二岁一人,一正二陪。学政严加遴选,滥充发回原学。五名以上,学政罚俸。十五年,令到部时详查,年力强壮者,乃许送监。康熙元年,减贡额,府三岁二人,州二岁一人,县三岁一人。八年,复照顺治二年例。二十六年,罢岁贡廷试。其后但由学政挨序考准咨部选授本省训导。得缺后,巡抚一加考验,原入监者益鲜矣。恩贡,因明制,国家有庆典或登极诏书,以当贡者充之。顺治元年,诏直省府、州、县学,以本年正贡作恩贡,次贡作岁贡。历代恩诏皆如之。九年,五氏子孙观礼生员十五人,送监读书,准作恩贡。乾隆后,恩赐临雍观礼圣贤后裔廪、增、附生入监以为常。至康、乾间,天子东巡,亲诣阙里,拔取五氏、十三氏子孙生员贡成均,则加恩圣裔,非恒制也。拔贡,因明选贡遗制,顺治元年举行。顺天六人,直省府学二人,州、县学各一人。康熙十年,令学臣於考取一、二等生员内,遴选文行兼优者贡太学,从祭酒查禄请也。明年,始选拔八旗生员,满洲、蒙古二人,汉军一人。时各省选贡多冒滥,三十七八年间,祭酒特默德、孙岳颁面试山西选拔张汉翀等六名,陕西吕尔恒等四名,广东陈其玮等三名,均文理不堪,字画舛谬,原卷驳回,学臣参处,遂停选拔。雍正元年,礼部尚书陈元龙疏请严成均肄业之规。部议,太学监生,皆由捐纳,能文之士稀少,应令学臣照旧例选拔送监。从之。五年,世宗以岁贡较食廪浅深,多年力衰惫之人,欲得英才,必须选拔。命嗣后六年选拔一次。明年,又谕学政选拔不拘一、二等生员,酌试时务策论,果有识见才幹,再访平日品行,即未列优等,亦许选拔。故雍、乾间充贡国学,以选拔为最盛。

  乾隆初定朝考制,列一、二等者,拣选引见录用。三等劄监肄业。寻停拣选例。三年期满,祭酒等分别等第,覈实保荐,用知县、教职。七年,帝以拔贡六年一举,人多缺少,妨举人铨选之路。且生员优者,应科举时,自可脱颖而出,不专藉选拔为进身。改十二年一举。遂为永制。十六年,以天下教官多昏耄,滥竽恋栈。虽定例六年甄别,长官每以閒曹,多方宽假。谕详加澄汰。廷臣议,督、抚三年澄汰教职员缺,以朝考拣选拔贡充补。未入拣选者,劄监肄业如旧。四十一年,定朝考优等兼用七品小京官。五十五年,朝考始用覆试。学政选拔分二场,试四书文、经文、策论。乾隆十七年,经文改经解。二十三年,增五言八韵诗。会同督、抚覆试。朝考试书艺一、诗一。副榜入监,顺治二年,令顺天乡试中式副榜增、附,准作贡监。廪生及恩、拔、岁贡,免坐监,与廷试。十五年,他贡停,惟副榜照旧解送。康熙元年,停副贡额。十一年,以查禄奏复,旧制优贡之选,与拔贡并重。

  顺治二年,令直省不拘廪、增、附生,选文行兼优者,大学二人、小学一人送监。康熙二十四年,以监生止输纳一途,贫窭之士无由观光,令照顺治二年例选送。雍正间,始析贡监名色,廪、增准作优贡,附生准作优监。乾隆四年,限大省无过五、六名,中省三、四名,小省一、二名,任缺无滥。学政三年会同督、抚保题,分试两场,略同选拔。试四书文、经解、经文、策论,后增诗。二十三年,定优生到部,如拔贡朝考例。试书艺一、诗一,文理明通者升太学;荒疏者发回,学政议处。二十九年,学臣有以拔贡年分暂停举优为请者,部议拔贡十二年一举,而学臣三年任满,宜举优黜劣,通省不过数名,应仍旧例。嘉庆十九年,御史黄中杰条奏,请与拔贡一体廷试录用。礼部议驳。请免来京朝考,示体恤。帝以优生经朝考准作贡生,斯合贡於王廷之义。停朝考,名实不符。弗许。然卒以无录用之条,多不赴京报考。同治二年,议定甲子科始廷试优生,仿顺天乡试例,分南、北、中卷。八旗、奉天、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甘肃为北卷,江苏、江西、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为南卷,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为中卷。考列一、二等用知县、教职,三等用训导。恩、拔、副、岁、优,时称“五贡”。科目之外,由此者谓之正途。所以别於杂流也。

  恩监,由八旗汉文官学生、算学满、汉肄业生考取。又临雍观礼圣贤后裔,由武生、奉祀生、俊秀入监者,皆为恩监。例贡与例监相仿,由廪、增、附生或俊秀监生援例报捐贡生者,曰例贡;由俊秀报捐监生者,曰例监。凡捐纳入官必由之。或在监肄业,或在籍,均为监生。恩荫,凡满、汉子弟奉敕送监读书,恩诏分别内外文武品级,荫子入监。顺治二年,定文官京四品、外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送一子入监。十一年,觉罗荫生照各官荫生例,一体送监。包衣佐领下官子弟,向例不得为荫监。康熙九年,例除。宗室给荫入监,自康熙五十二年始也。难荫始顺治四年,以殉难陕西固原道副使吕鸣夏子入监读书。九年,定内、外满、汉三品以上官,三年任满,勤事以死者,荫一子入监。后广其例,凡三司首领,州、县佐贰官死难者,亦得荫子矣。

  外国肄业生,康熙二十七年,琉球国王始遣陪臣子弟梁成楫等随贡使至,入贡肄业。雍正六年,鄂罗斯遣官生鲁喀等留学中国,以满、汉助教等教之,月给银米器物,学成遣归,先后络绎。至同治间,琉球官生犹有至者。

  他如顺治二年,於随征入关奉天十五学,取三十人入监,为天下劝。十一年,定随征廪生准作贡监。生员有军功二等,准作生监。更有军功二等,准作贡生,谓之功贡。未几例停,则开国时权宜之制也。

  考送校录,始於乾隆三年,令国子监选正途贡生,年力少壮、字画端楷者十人,送武英殿备謄录。年满议叙。三十四年例停,归吏部謄录贡生内选取。嗣以吏部无合例者,仍由在监拔、副、优贡生考选。嘉庆间增十名,后不复行。

  五贡就职,学政会同巡抚验看,咨部依科分名次、年分先后,恩、拔、副贡以教谕选用,岁贡以训导选用。康熙中,捐纳岁贡,并用训导。雍正初,捐纳贡生,教谕改县丞,训导改主簿。既仍许廪生捐岁贡者,用训导;恩、拔、副贡年力富强者,得就职直隶州州判。嘉庆以后,凡朝考未录之拔贡及恩、副、岁、优贡生,遇乡试年,得具呈就职、就教。优贡就教,附岁贡末用训导。道光初,许满、蒙正途贡生就职,与满员通较年分先后选用。贡监考职,定例必监期已满,乃许送考。惟特恩考职,不论监期满否。凡正途、捐纳各项贡、监生,及候补謄录、教习、校录,一体送考。其已就教、就职及捐职、袭世职者不许。初制,考职岁一举,贡、监一例以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吏目录用。乾隆元年,定考职以乡试年,恩科不考。恩、拔、副贡考列一等以州同、二等以州判、三等以县丞选用。岁贡一等以主簿、二等以吏目选用。原就教者听。捐纳贡监考取如岁贡例。五十六年停考职。嘉庆五年,仅一行之。光绪三十一年,直隶总督袁世凯等奏停科举摺宽筹举贡生员出路一条,“请十年三科内优贡加额录取。己酉选拔如旧,朝考用京官知县。督、抚、学政三科内考选学贡通算学、地理、财政、兵事、交涉、铁路、矿务、警察、外国政法之一者,三年一次,保送若干名,略视会试中额两三倍。赴京试取者,用主事、中书、知县”。诏议行。明年,政务处详议,己酉拔贡,照向额倍取,本年丙午考优。以后三年一考,视例额加四倍。廪生出贡许倍额。部院考用謄录,分举人、五贡、生员三等。二年期满奖叙。举人、优、拔,择尤改用七品小京官。又为广就职之例,五贡一体以直隶州州判,按察、盐运经历,散州州判、经历,县丞,分别註选,或分发试用。盖五贡终清之世,未尝废弃也。

  算学隶国子监,称国子监算学。乾隆四年,额设学生满、汉各十二,蒙古、汉军各六。续设汉肄业生二十四。遵御制数理精蕴,分线、面、体三部。部限一年通晓。七政限二年。有季考、岁考。五年期满考取者,满、蒙、汉军学生咨部,以本旗天文生序补。汉学生举人用博士,贡监生童用天文生。

  此外隶国学者,为八旗官学。顺治元年,若琳奏:“臣监僻在城东北隅,满员子弟就学不便,议於满洲八固山地方各立书院,以国学二厅、六堂教官分教之,以时赴监考课。”下部议行。於是八旗各建学舍。每佐领下取官学生一名,以十名习汉书,馀习满书。二年,从所蕴言,合两旗为一学。每学教习十人,教习酌取京省生员。其后学额屡有增减,教习於国学肄业生考选,止用恩、拔、副、岁贡生。如无其人,准例监生亦得考取。举人原就,一例考选。雍正元年,於八旗蒙古护军、领催、骁骑内,选熟练国语、蒙古语者十六人,充蒙古教习。向例官学生分佐领选送。五年,定每旗额设百名。满洲六十,习清、汉书各半。蒙古、汉军各二十,通一旗选择,不拘佐领。年幼者习清书,稍长者习汉文。拨八旗教养兵额满洲三十,蒙古、汉军各十名钱粮分给学生。定汉教习每旗五人。乾隆初,定官学生肄业以十年为率,三年内讲诵经书,监臣考验,择材资聪颖有志力学者,归汉文班;年长原学翻译者,归满文班。三年,钦派大臣考取汉文明通者,拔为监生,升太学。与汉贡监究心明经治事,期满,择尤保荐,考选录用。八年,定汉教习三年期满,分等引见。一等用知县,二等用知县或教职铨选。一等再教习三年,果实心训课者,知县即用。蒙古教习五年期满实心训课者,用护军校、骁骑校。满助教每旗二人,以八旗文进士、举人,翻译进士、举人,恩、拔、副、岁贡生,文生员,翻译生员,废员,笔帖式考取。三十三年,下五旗包衣每旗增设学生十名。满洲六,蒙古、汉军各二,不给钱粮。五十四年,於每旗百名内裁十名,选取经书熟、文理优者二十人,加给膏火资鼓励。嘉、道以后,官学积渐废弛,八旗子弟仅恃此进身。教习停年期满予录用例,月课虚应故事。虽明谕屡督责,迄难振刷。光绪初,力筹整顿。每学以满、汉科甲官一人为管学官,专司考覈学生课程,教习勤惰。简派满、汉进士出身大员二人为管理八旗官学大臣。每学添设翰林编、检一员。月课季考,分司考校。春秋赴监会考如旧。

  同、光间,国学及官学造就科举之才,亦颇称盛。然囿於帖括,旧制鲜变通。三十一年,监臣奏於南学添设科学,未几,裁国子监,并设学部。文庙祀典,设国子丞一人掌之。八旗官学改并学堂,算学亦改称钦天监天文算学,隶钦天监。而太学遂与科举并废云。

  宗学肇自虞廷,命夔典乐,教胄子。三代无宗学名,而义已备。唐、宋后,有其名而制弗详。清顺治十年,八旗各设宗学,选满洲生员为师。凡未封宗室子弟,十岁以上,俱入学习清书。雍正二年定制,左、右两翼设满、汉学各一,王、公、将军及閒散宗室子弟十八岁以下,入学分习清、汉书,兼骑射。以王、公一人总其事。设总、副管,以宗室分尊齿长者充之。清书教习二人,选罢閒旗员及进士、举人、贡生、生员善翻译者充之。骑射教习二人,选罢閒旗员及护军校善射者充之。每学生十人,设汉书教习一人,礼部考取举、贡充之。三年期满,分别等第录用。十一年,两学各以翰林官二人董率课程,分日讲授经义、文法。乾隆初,以满、汉京堂各一人总稽学课,月试经义、翻译及射艺。九年,定每届五年,简大臣合试两翼学生,钦定名次,以会试中式註册。俟会试年,习翻译者,与八旗翻译贡生同引见,赐进士,用府属额外主事。习汉文者,与天下贡士同殿试,赐进士甲第,用翰林部属等官。十年,考试汉文、翻译无佳作。谕曰:“我朝崇尚本务,宗室子弟俱讲究清文,精通骑射。诚恐学习汉文,流於汉人浮靡之习。世祖谕停习汉书,所以敦本实、黜浮华也。嗣后宗室子弟不能习汉文者,其各娴习武艺,储为国家有用之器。”明年,定学额,左翼七十,右翼六十。二十一年,裁汉教习九人,改翻译教习。增骑射教习,翼各一人。嘉庆初,画一两翼学额,增右翼十名。定每学教习满三人,汉四人。十三年,两翼各增学额三十,足百名,为永制。

  觉罗学,雍正七年,诏八旗於衙署旁设满、汉学各一,觉罗子弟八岁至十八岁,入学读书习射,规制略同宗学。总管王、公,春秋考验。三年钦派大臣会同宗人府考试,分别奖惩。学成,与旗人同应岁、科试及乡、会试,并考用中书、笔帖式。学额镶黄旗六十一,正黄旗三十六,正白旗、正红旗各四十,镶白旗十五,镶红旗六十四,正蓝旗三十九,镶蓝旗四十五。满、汉教习,旗各二人。惟镶白旗各一。

  景山官学,康熙二十四年,令於北上门两旁官房设官学,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幼童三百六十名。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三人。汉书三房,各设教习四人。初,满教习用内府官老成者,汉教习礼部考取生员文理优通者。寻改选内阁善书、射之中书充满教习,新进士老成者充汉教习。雍正后,汉教习以举人、贡生考取,三年期满,咨部叙用。学生肄业三年,考列一等用笔帖式,二等用库使、库守。乾隆四十四年,许回子佐领下选补学生四名。嘉庆间,定额镶黄旗、正白旗均百二十四,正黄旗百四十,回童四。

  咸安宫官学,雍正六年,诏选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幼童及八旗俊秀者九十名,以翰林官居住咸安宫教之。汉书十二房,清书三房,各设教习一人,教射、教国语,各三人,如景山官学考取例。五年钦派大臣考试,一、二等用七、八品笔帖式。汉教习三年、清语骑射教习五年,分别议叙。乾隆初,定汉教习选取新进士,不足,於明通榜举人考充。期满,进士用主事、知县,举人用知县、教职。二十三年以后,不论年分,许学生考翻译中书、笔帖式、库使。定教习汉九人,满六人。

  宗学、觉罗学隶宗人府,景山学、咸安宫学隶内务府。诸学总管、教习等,类乏通才,经费徒糜。甚者黉舍空虚,期满时,例报成就学生若干名而已。光绪二十八年,翰林院侍读宝熙奏请援同文馆归并大学堂例,将宗室、觉罗、八旗等官学改并中、小学堂,均归管学大臣办理。从之。

  他如世职官学,八旗及礼部义学,健锐营、外火器营、圆明园、护军营等学,皆清代特设,习满、蒙语言文字。

  府、州、县、卫儒学,明制具备,清因之。世祖勘定天下,命赈助贫生,优免在学生员,官给廪饩。顺治七年,改南京国子监为江宁府学。寻颁卧碑文,刊石立直省学宫。谕礼部曰:“帝王敷治,文教为先。臣子致君,经术为本。自明末扰乱,日寻干戈,学问之道,阙焉未讲。今天下渐定,朕将兴文教,崇经术,以开太平。尔部传谕直省学臣,训督士子,凡理学、道德、经济、典故诸书,务研求淹贯。明体则为真儒,达用则为良吏。果有实学,朕必不次简拔,重加任用。”初,各省设督学道,以各部郎中进士出身者充之。惟顺天、江南、浙江为提督学政,用翰林官。宣大、苏松、江安、淮扬、肇高先皆分设,既乃裁并。上下江、湖南北则裁并后仍分设。雍正中,一体改称学院,省设一人。奉天以府丞、台湾以台湾道兼之。甘肃自分闱后,始设学政。

  各学教官,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皆设训导佐之。员额时有裁并。生员色目,曰廪膳生、增广生、附生。初入学曰附学生员。廪、增有定额,以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生员额初视人文多寡,分大、中、小学。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嗣改府视大学,大州、县视中学减半,小学四名或五名。康熙九年,大府、州、县仍旧额,更定中学十二名,小学七名或八名。后屡有增广。满洲、蒙古、汉军子弟,初归顺天考试取进,满洲、汉军各百二十名,蒙古六十名。康熙中减定满、蒙四十名,汉军二十名。旋复增为满、蒙六十,汉军三十。学政三年任满。岁、科两试。顺治十五年停直省科试,康熙十二年复之。

  儒童入学考试,初用四书文、孝经论各一,孝经题少,又以性理、太极图说、通书、西铭、正蒙命题。嗣定正试四书文二,覆试四书文、小学论各一。雍正初,科试加经文。冬月晷短,书一、经一。寻定科试四书、经文外,增策论题,仍用孝经。乾隆初,覆试兼用小学论。中叶以后,试书艺、经艺各一。增五言六韵诗。圣祖先后颁圣谕广训及训饬士子文於直省儒学。雍正间,学士张照奏令儒童县、府覆试,背录圣谕广训一条,著为令。凡新进生员,如国子监坐监例,令在学肄业,以次期新生入学为满。

  教官考校之法,有月课、季考,四书文外,兼试策论。翌日讲大清律刑名、钱穀要者若干条。月集诸生明伦堂,诵训饬士子文及卧碑诸条,诸生环听。除丁忧、患病、游学、有事故外,不应月课三次者戒饬,无故终年不应者黜革。试卷申送学政查覆。讫於嘉庆,月课渐不举行。御史辛从益以为言,诏令整顿。嗣是教官多阘茸不称职,有师生之名,无训诲之实矣。

  学政考覈教官,按其文行及训士勤惰,随时荐黜。康熙中,令抚臣考试。嗣教职部选后,赴抚院试。四等以上,给凭赴任;五等学习三年再试,六等褫职。雍正初,定四、五等俱解任学习。六年考成俸满,尽心训导,士无过犯者,督、抚、学政保题,擢用知县。

  学臣按临,谒先师,升明伦堂,官生以次揖见。生员掣签讲书,各讲大清律三条,西乡立;讲毕,东乡立:俟行赏罚。

  考试生员,旧例岁、科试俱四书文二、经文一。自有给烛之禁,例不出经题。雍正元年,科试增经文,冬月一书、一经。六年,更定岁试两书、一经,冬月一书、一经。科试书一、经一、策一,冬月减经文。乾隆二十三年,改岁试书一、经一,科试书一、策一、诗一,冬月亦如之。欠考,勒限补行。三次,黜革。后宽其例,五次以上乃黜。

  驻防考试,清初定制,各省驻防弁兵子弟能读书者,诣京应试。乾隆时,参领金珩请许岁、科试将军先试骑射,就近送府院取进。严旨切责。嘉庆四年,湖南布政使通恩奏如金珩言,诏议行。应试童生,五六名取进一名,佐领约束之。训习清语、骑射,府学课文艺。明年谕曰:“我满洲根本,骑射为先。若八旗子弟专以读书应试为能,轻视弓马,怠荒武备,殊失国家设立驻防之意。嗣后各省驻防官弁子弟,不得因有就近考试之例,遂荒本业。”

  汉军设廪、增,自顺治九年始。康熙十年,满、蒙亦设廪、增。初制各二十名,嗣减汉军十名。雍正间定额,满、蒙六十,汉军三十。直省廪、增额,府四十,州三十,县二十,卫十。其新设者,府学视州学,州学视县学。其一学分两学,则均分其额,或差分之。

  六等黜陟法,视明为繁密。考列一等,增、附、青、社俱补廪。无廪缺,附、青、社补增。无增缺,青、社复附,各候廪。原廪、增停降者收复。二等,增补廪,附、青、社补增。无增缺,青、社复附。停廪降增者复廪。增降附者复增,不许补廪。三等,停廪者收复候廪。丁忧起复,病痊考复,缘事辨复,增降附者许收复,青衣发社者复附,廪降增者不许复。四等,廪免责停饩,不作缺,限读书六月送考。停降者不许限考。增、附、青、社俱扑责。五等,廪停作缺。原停廪者降增,增降附,附降青衣,青衣发社,原发社者黜为民。六等,廪膳十年以上发社,六年以上与增十年以上者,发本处充吏,馀黜为民。入学未及六年者发社。科试一、二等送乡试,帮补廪、增,如岁试大率祗列三等,八旗生员给钱粮,考列四等以下停给,次届列一、二、三等给还。优等补廪、增,劣等降青、社,如汉生员。八旗故重骑射,往往不苛求文艺,但置后等。

  凡优恤诸生,例免差徭。廪生贫生给学租养赡。违犯禁令,小者府、州、县行教官责惩,大者申学政,黜革后治罪,地方官不得擅责。学政校文外,赏黜优劣,以为劝惩。如教官徇庇劣生不揭报,或经揭报,学政不严加惩处,分别罚俸、镌级、褫职。其大较也。

  光绪末,科举废,丙午并停岁、科试。天下生员无所讬业,乃议广用途,许考各部院謄录。并於考优年,令州县官、教官会保申送督、抚、学政,考取文理畅达、事理明晰者,大省百名,中省七十名,小省五十名,咨部以巡检、典史分别註选,或分发试用。各省学政改司,考校学堂。未几学政裁,教官停选。在职者,凡生员考职、孝廉方正各事属之,俸满用知县,或以直州同、盐库大使用。儒学虽不废,名存实亡,非一日矣。

  武生附儒学,通称武生。顺治初,京卫武生童考试隶兵部。康熙三年,改隶学院,直省府、州、县、卫武生,儒学教官兼辖之。骑射外,教以武经七书、百将传及孝经、四书。学政三年一考。顺天旧设武学,自八旗设儒学教官,兼辖满洲、蒙古、汉军武生,裁武学官。大、宛两县武生,顺天教官辖之,学额如文生童例,分大、中、小学。自二十名递减至七八名。考试分内、外场,先外场骑射,次内场策论。岁试列一、二等,准作科举。故武生有岁试无科试。

  各省书院之设,辅学校所不及,初於省会设之。世祖颁给帑金,风励天下。厥后府、州、县次第建立,延聘经明行修之士为之长,秀异多出其中。高宗明诏奖劝,比於古者侯国之学。儒学浸衰,教官不举其职,所赖以造士者,独在书院。其裨益育才,非浅鲜也。

  又有义学,社学。社学,乡置一区,择文行优者充社师,免其差徭,量给廪饩。凡近乡子弟十二岁以上令入学。义学,初由京师五城各立一所,后各省府、州、县多设立,教孤寒生童,或苗、蛮、黎、瑶子弟秀异者。规制简略,可无述也。


清史稿

《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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