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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虺之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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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归自夏,至于大坰,自三朡而还。大坰,地名。○夏,亥雅反。坰,故萤反,徐,钦萤反,又古萤反。仲虺作诰。为汤左相,奚仲之后。○虺,许鬼反。诰,故报反。相,息亮反。奚,弦鸡反。

  [疏]“汤归”至“作诰”○正义曰:汤归自伐夏,至于大坰之地,其臣仲虺作诰以诰汤,使录其言,作《仲虺之诰》。上言“遂伐三朡”,故传言“自三朡而还”。不言“归自三朡”,而言“归自夏”者,伐夏而遂逐桀,於今方始旋归,以自夏告庙,故序言“自夏”。传本其来处,故云“自三朡”耳。“大坰,地名”,未知所在,当是定陶向亳之路所经。汤在道而言“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故仲虺至此地而作诰也。序不言“作仲虺之诰”,以理足文便,故略之。○传“为汤”至“之后”○正义曰:定元年《左传》云:“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仲虺居薛,以为汤左相。”是其事也。

  仲虺之诰仲虺,臣名,以诸侯相天子。会同曰诰。

  [疏]“仲虺之诰”○正义曰:发首二句,史述成汤之心。次二句,汤言己惭之意,仲虺乃作诰。以下皆劝汤之辞。自“曰呜呼”至“用爽厥师”,言天以桀有罪,命伐夏之事。自“简贤辅势”至“言足听闻”,说汤在桀时怖惧之事。自“惟王弗迩声色”至“厥惟旧哉”,言汤有德行加民,民归之事。自“佑贤辅德”以下说天子之法,当擢用贤良,屏黜昏暴,劝汤奉行此事,不须以放桀为恶。《康诰》、《召诰》之类,二字足以为文,“仲虺诰”三字不得成文,以“之”字足成其句。《毕命》、《冏命》不言“之”,《微子之命》、《文侯之命》言“之”,与此同,犹《周礼·司服》言“大裘而冕”,亦足句也。○传“仲虺”至“曰诰”○正义曰:伯仲叔季,人字之常,“仲虺”必是其名,或字仲而名虺。古人名或不可审知,纵使是字,亦得谓之为名,言是人之名号也。《左传》称居薛,为汤左相,是“以诸侯相天子”也。《周礼·士师》云:“以五戒先后刑罚,一曰誓,用之於军旅。二曰诰,用之於会同。”是“会同曰诰”。“诰”谓於会之所,设言以诰众,此惟诰汤一人而言“会同”者,因解诸篇“诰”义,且仲虺必对众诰汤,亦是“会同曰诰”。

  成汤放桀于南巢,惟有惭德,汤伐桀,武功成,故以为号。南巢,地名。有惭德,惭德不及古。○汤伐桀,武功成,故号成汤。一云:“成,谥也。”曰:“予恐来世以台为口实。”恐来世论道我放天子,常不去口。

  仲虺乃作诰,陈义诰汤,可无惭。曰:“呜呼!惟天生民有欲,无主乃乱,民无君主则恣情Q欲Y,必致祸乱。惟天生聪明时乂。言天生聪明,是治民乱。有夏昏德,民坠涂炭。夏桀昏乱,不恤下民,民之危险,若陷泥坠火,无救之者。天乃锡王勇智,表正万邦,缵禹旧服,言天与王勇智,应为民主,仪表天下,法正万国,继禹之功,统其故服。○缵,子管反。应,应对之应。兹率厥典,奉若天命。天意如此,但当循其典法,奉顺天命而已,无所惭。

  [疏]“成汤放桀于南巢”○正义曰:桀奔南巢,汤纵而不迫,故称“放”也。传言“南巢,地名”,不知地之所在。《周书》序有“巢伯来朝”,传云:“南方远国。”郑玄云:“巢,南方之国。世一见者,桀之所奔,盖彼国也。以其国在南,故称南耳。”传并以“南巢”为地名,不能委知其处,故未明言之。

  “夏王有罪,矫诬上天,以布命于下。言讬天以行虐於民,乃桀之大罪。○矫,居表反。诬音无。帝用不臧,式商受命,用爽厥师。天用桀无道,故不善之。式,用。爽,明也。用商受王命,用明其众,言为主也。○臧,作郎反。简贤附势,实繁有徒。简,略也。贤而无势则略之,不贤有势则附之。若是者繁多有徒众,无道之世所常。○繁音烦。肇我邦于有夏,若苗之有莠,若粟之有秕。始我商家,国於夏世,欲见翦除,若莠生苗,若秕在粟,恐被锄治簸飏。○莠,羊九反。秕,悲里反,徐,甫里反,又必履反。锄,仕鱼反。簸,彼我反。飏音扬。小大战战,罔不惧于非辜。矧予之德,言足听闻。言商家小大忧危,恐其非罪见灭。矧,况也。况我之道德善言足听闻乎!无道之恶有道,自然理。○恶,乌路反。惟王不迩声色,不殖货利。迩,近也。不近声乐,言清简。不近女色,言贞固。殖,生也。不生资货财利,言不贪也。既有圣德,兼有此行。○近,附近之近。行,下孟反。

  [疏]“夏王”至“厥师”○正义曰:“矫”,诈也。“诬”,加也。夏王自有所欲,诈加上天,言天道须然,不可不尔,假此以布苛虐之命於天下,以困苦下民。上天用桀无道之故,故不善之,用使商家受此为王之命,以王天下。用命商王,明其所有之众,谓汤教之使修德行善以自安乐,是明之也。○传“式,用。爽,明也”○正义曰:“式,用”,《释言》文。昭七年《左传》云:“是以有精爽至於神明。”从爽以至於明,则“爽”是明之始,故“爽”为明也。经称“昧爽”,谓未大明也。

  德懋懋官,功懋懋赏。用人惟己,改过不吝。勉於德者,则勉之以官。勉於功者,则勉之以赏。用人之言,若自己出;有过则改,无所吝惜,所以能成王业。克宽克仁,彰信兆民。言汤宽仁之德明信於天下。

  [疏]“德懋”至“不吝”○正义曰:於德能勉力行之者,王则劝勉之以官。於功能勉力为之者,王则劝勉之以赏。用人之言,惟如己之所出;改悔过失,无所吝惜。美汤之行如此。凡庸之主,得人之言,耻非己智,虽知其善,不肯遂从。己有愆失,耻於改过,举事虽觉其非,不肯更悔,是惜过不改。故以此美汤也。成汤之为此行,尚为仲虺所称叹,凡人能勉者鲜矣。

  乃葛伯仇饷,初征自葛,东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葛伯游行,见农民之饷於田者,杀其人,夺其饷,故谓之仇饷。仇,怨也。汤为是以不祀之罪伐之,从此后遂征无道。西夷、北狄,举远以言,则近者著矣。○仇音求。饷,式亮反。曰:‘奚独后予?’怨者辞也。攸徂之民,室家相庆,曰:‘徯予后,后来其苏。’汤所往之民,皆喜曰:“待我君来,其可苏息。”○徯,胡启反。苏,字亦作稣。民之戴商,厥惟旧哉!旧,谓初征自葛时。

  “佑贤辅德,显忠遂良。贤则助之,德则辅之,忠则显之,良则进之。明王之道。兼弱攻昧,取乱侮亡。弱则兼之,暗则攻之,乱则取之,有亡形则侮之。言正义。推亡固存,邦乃其昌。有亡道,则推而亡之;有存道,则辅而固之。王者如此,国乃昌盛。○推,土雷反。

  [疏]“乃葛伯仇饷”○正义曰:此言“乃”者,却说已过之事。《胤征》云“乃季秋月朔”,其义亦然。《左传》称“怨耦曰仇”,谓彼人有负於我,我心怨之,是名为“仇”也。饷田之人不负葛伯,葛伯夺其饷而杀之,是葛伯以饷田之人为己之仇。言非所怨而妄杀,故汤为之报也。《孟子》称汤使亳众往为之耕,有童子以黍肉饷,葛伯夺而杀之。则葛伯所杀,杀亳人也。传言“葛伯游行,见农人之饷於田者,杀其人而夺其饷,故谓之仇饷”,乃似葛伯自杀己人,与《孟子》违者,汤之征葛,以人之枉死而为之报耳,不为亳人乃报之,非亳人则赦之,故传指言杀饷,不辨死者何人。亳人、葛人,义无以异,故不复言“亳”,非是故违《孟子》。○传“贤则”至“之道”○正义曰:《周礼·乡大夫》云:“三年则大比,考其德行道艺,而兴贤者。”郑玄云:“贤者谓有德行者。”《诗序》云:“忠臣良士皆是善也。”然则“贤”是德盛之名,“德”是资贤之实,“忠”是尽心之事,“良”是为善之称,俱是可用之人,所从言之异耳。“佑之”与“辅、显之”与“遂”,随便而言之。○传“弱则”至“正义”○正义曰:力少为“弱”,不明为“昧”,政荒为“乱”,国灭为“亡”,“兼”谓包之,“攻”谓击之,“取”谓取为己有,“侮”谓侮慢其人。“弱”、“昧”、“乱”、“亡”,俱是彼国衰微之状。“兼”、“攻”、“取”、“侮”,是此欲吞并之意。“弱”、“昧”是始衰之事,来服则制为己属,不服则以兵攻之。此二者始欲服其人,末是灭其国。“乱”是已乱,“亡”谓将亡,二者衰甚,已将灭其国。亡形已著,无可忌惮,故陵侮其人。既侮其人,必灭其国,故以“侮”言之。此是人君之正义。仲虺陈此者,意亦言桀乱亡,取之不足为愧。下言“推亡”及“覆昏暴”,其意亦在桀也。

  德日新,万邦惟怀。志自满,九族乃离。日新,不懈怠。自满,志盈溢。○懈,工债反。

  [疏]“德日”至“乃离”○正义曰:《易·系辞》云:“日新之谓盛德。”修德不怠,日日益新,德加於人,无远不届,故万邦之众惟尽归之。志意自满则陵人,人既被陵,情必不附,虽九族之亲,乃亦离之。“万邦”,举远以明近;“九族”,举亲以明疏也。汉代儒者说九族有二,案《礼戴》及《尚书纬》、欧阳说九族,乃异姓有属者,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古尚书》说九族,从高祖至玄孙凡九族。《尧典》云“以亲九族”,传云“以睦高祖玄孙之亲”,则此言“九族”,亦谓高祖玄孙之亲也。谓“万邦惟怀”,实归之。“九族乃离”,实离之。圣贤设言为戒,容辞颇甚,父子之间,便以志满相弃。此言“九族”,以为外姓九族有属,文便也。

  王懋昭大德,建中于民,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垂裕后昆。欲王自勉,明大德,立大中之道於民,率义奉礼,垂优足之道示后世。○中如字;本或作忠,非。裕,徐以树反。予闻曰:‘能自得师者王,求贤圣而事之。○王,徐于况反,又如字。谓人莫已若者亡。自多足,人莫之益,亡之道。好问则裕,自用则小。’问则有得,所以足,不问专固,所以小。○好,呼报反。呜呼!慎厥终,惟其始。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故戒慎终如其始。○鲜,息浅反。殖有礼,覆昏暴。有礼者封殖之,昏暴者覆亡之。○覆,芳服反。暴,蒲报反,字或作虣。钦崇天道,永保天命。”王者如此上事,则敬天安命之道。


尚书正义

《尚书正义》是唐孔颖达等撰文献汇编。二十卷。唐初《五经正义》的第二部,孔颖达、王德韶、李子云等奉诏撰,朱长才、苏德融、隋德素、王士雄、赵弘、智复审,长孙无忌、李勣、于志宁、张行成等人刊定。此书凑合《今文尚书》和伪《古文尚书》,并采用伪孔安国《尚书传》,将伏生本《今文尚书》20篇分为33篇,加上所谓的出自孔宅夹壁的《古文尚书》25篇,定为58篇,作为科举考试的必读经书。流传几千年,对后世影响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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