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秦 存韩 难言 爱臣 主道 有度 二柄 扬权 八奸 十过 孤愤 说难 和氏 奸劫弑臣 亡征 三守 备内 南面 饰邪 解老 喻老 说林上 说林下 观行 安危 守道 用人 功名 大体 内储说上七术 内储说下六微 外储说左上 外储说左下 外储说右上 外储说右下 难一 难二 难三 难四 难势 问辩 问田 定法 说疑 诡使 六反 八说 八经 五蠹 显学 忠孝 人主 饬令 心度 制分 初见秦 存韩 难言 爱臣 主道 有度 二柄 扬权 八奸 十过 孤愤 说难 和氏 奸劫弑臣 亡征 三守 备内 南面 饰邪 解老 喻老 说林上 说林下 观行 安危 守道 用人 功名 大体 内储说上七术 内储说下六微 外储说左上 外储说左下 外储说右上 外储说右下 难一 难二 难三 难四 难势 问辩 问田 定法 说疑 诡使 六反 八说 八经 五蠹 显学 忠孝 人主 饬令 心度 制分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

孤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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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术之士,必远见而明察,不明察,不能烛私;能法之士,必强毅而劲直,不劲直,不能矫奸。人臣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非谓重人也。重人也者,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为重人也。智术之士明察,听用,且烛重人之阴情;能法之士劲直,听用,矫重人之奸行。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

  当涂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候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学士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此四助者,邪臣之所以自饰也。重人不能忠主而进其仇,人主不能越四助而烛察其臣,故人主愈弊而大臣愈重。

  凡当涂者之于人主也,希不信爱也,又且习故。若夫即主心,同乎好恶,因其所自进也。官爵贵重,朋党又众,而一国为之讼。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非有所信爱之亲,习故之泽也,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处势卑贱,无党孤特。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其数不胜也;以新旅与习故争,其数不胜也;以反主意与同好恶争,其数不胜也;以轻贱与贵重争,其数不胜也;以一口与一国争,其数不胜也。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以发数而又不得见;当涂之人乘五胜之资,而旦暮独说于前。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而人主奚时得悟乎?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戮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朋党比周以弊主,言曲以使私者,必信于重人矣。故其可以攻伐借者,以官爵贵之;其不可借以美名者,以外权重之之。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不显于官爵,必重于外权矣。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不待见功而爵禄,故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故主上愈卑,私门益尊。

  夫越虽国富兵强,中国之主皆知无益于己也,曰:"非吾所得制也。"今有国者虽地广人众,然而人主壅蔽,大臣专权,是国为越也。智不类越,而不智不类其国,不察其类者也。人之所以谓齐亡者,非地与城亡也,吕氏弗制而田氏用之;所以谓晋亡者,亦非地与城亡也,姬氏不制而六卿专之也。今大臣执柄独断,而上弗知收,是人主不明也。与死人同病者,不可生也;与亡国同事者,不可存也。今袭迹于齐、晋,欲国安存,不可得也。

  凡法术之难行也,不独万乘,千乘亦然。人主之左右不必智也,人主于人有所智而听之,因与左右论其言,是与愚人论智也;人主之左右不必贤也,人主于人有所贤而礼之,因与左右论其行,是与不肖论贤也。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人臣之欲得官者,其修士且以精洁固身,其智士且以治辩进业。其修士不能以货赂事人,恃其精洁而更不能以枉法为治,则修智之士不事左右、不听请谒矣。人主之左右,行非伯夷也,求索不得,货赂不至,则精辩之功息,而毁诬之言起矣。治辩之功制于近习,精洁之行决于毁誉,则修智之吏废,则人主之明塞矣。不以功伐决智行,不以叁伍审罪过,而听左右近习之言,则无能之士在廷,而愚污之吏处官矣。

  万乘之患,大臣太重;千乘之患,左右太信;此人主之所公患也。且人臣有大罪,人主有大失,臣主之利与相异者也。何以明之哉?曰: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是以国地削而私家富,主上卑而大臣重。故主失势而臣得国,主更称蕃臣,而相室剖符。此人臣之所以谲主便私也。故当也之重臣,主变势而得固宠者,十无二三。是其故何也?人臣之罪大也。臣有大罪者,其行欺主也,其罪当死亡也。智士者远见而畏于死亡,必不从重人矣;贤士者修廉而羞与奸臣欺其主,必不从重臣矣,是当涂者徒属,非愚而不知患者,必污而不避奸者也。大臣挟愚污之人,上与之欺主,下与之收利侵渔,朋党比周,相与一口,惑主败法,以乱士民,使国家危削,主上劳辱,此大罪也。臣有大罪而主弗禁,此大失也。使其主有大失于上,臣有大罪于下,索国之不亡者,不可得也。

巧诈不如拙诚,唯诚可得人心!


韩非子

《韩非子》古代时代特征的依法治国的典范 ,
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
约十余万言,
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
《韩非子》一书,
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
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
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 132条名句
制在己曰重,不离位曰静。重则能使轻,静则能使躁。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
善之生如春,恶之死如秋,故民劝极力而乐尽情,此之谓上下相得。
尧不能独成,乌获之不能自举
主失其神,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
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
布帛寻常,庸人不释。
行贤而去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
君人者释其刑德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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