饬令
上一章 下一章饬令,则法不迁;法平,则吏无奸。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售法。任功,则民少言;任善,则民多言。行法曲断,以五里断者王,以九里断者强,宿治者削。
以刑治,以赏战、厚禄,以用术。行都之过,则都无奸市。物多者众,农弛奸胜,则国必削。民有余食,使以粟出爵,必以其力,则震不怠。三寸之管毋当,不可满也。授官爵出利禄不以功,是无当也。国以功授官与爵,此谓以成智谋,以威勇战,其国无敌。国以功授官与爵,则治见者省,言有塞,此谓以治去治,以言去言,以功与爵者也。故国多力,而天下莫之能侵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案兵不攻必当。朝廷之事,小者不毁,效功取官爵,廷虽有辟言,不得以相干也,是谓以数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丧百。国好力,此谓以难攻;国好言,此谓以易攻。其能胜其害,轻其任,而莫怀余力于心,莫负兼官之责于君。内无伏怨,使明者不相干,故莫讼;使士不兼官,故技长;使人不同功,故莫争。言此谓易攻。
重刑少赏,上爱民,民死赏;多赏轻刑,上不爱民,民不死赏。利出一空者,其国无敌;利出二空者,其兵半用;利出十空者,民不守。重刑明民,大制使人,则上利。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罪重而刑轻。刑轻则事生,此谓以刑致刑,其国必削。
巧诈不如拙诚,唯诚可得人心!
韩非子
《韩非子》古代时代特征的依法治国的典范 ,
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
约十余万言,
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
《韩非子》一书,
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
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
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 132条名句
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
约十余万言,
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
《韩非子》一书,
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
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
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
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 132条名句
制在己曰重,不离位曰静。重则能使轻,静则能使躁。
道私者乱,道法者治。
至言忤于耳而倒于心,非贤圣莫能听
善之生如春,恶之死如秋,故民劝极力而乐尽情,此之谓上下相得。
尧不能独成,乌获之不能自举
主失其神,虎随其后。主上不知,虎将为狗。
去好去恶,臣乃见素;去旧去智,臣乃自备。
布帛寻常,庸人不释。
行贤而去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
君人者释其刑德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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